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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取消45名博士生学籍

2006-10-13 14:40:29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透露,该校45名博士研究生因未在规定毕业期限内完成学业,且没有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而被取消学籍。

  据了解,《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中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含休学)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统招博士研究生的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齐民介绍,日前学校对研究生学籍进行了一次审查管理,要求2005年9月1日前入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没答辩的博士生,都要给出书面理由,并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到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导师不确认或由于本人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研究生院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取消学籍。本次被取消学籍的45名博士研究生均超过了规定的学习年限,而且没有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有的人在学院里挂名已经超过10年。齐民说:“这是学校为规范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学校资源,对研究生院遗留历史问题的一次清理。”

  齐民说,这45名博士生中,大部分在国外申请到了博士学位,还有一部分人因为工作放弃了学位。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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