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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郊区中小学教师收入 将向城区看齐

2006-11-13 16:18:14

  今后,上海郊区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将基本达到城区教师的平均水平。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的《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十一五”期间,郊区中小学教师的人均年收入(含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贴)将基本达到中心城区的平均水平。此外,中小幼生均优质教育资源、中小学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中小学生均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及设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特级教师、特级校长与教师干部的配比也都要向中心城区看齐。

  为支持和改善郊区基础教育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意见》规定,将对定向培养的农业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与农业相关专业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食宿补贴,对在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纯农户家庭子女减免学费。从2006年起,每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和专业奖励经费,由2005年的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

  2005年到2007年期间,上海还将每年培训5万名郊区劳动力,为提高农民生产技能、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还将鼓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郊区农村设立分校,中心城区高水平高质量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整建制迁入郊区农村,中心城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扩大招收郊区农村学生,鼓励进入“211”工程的高校到郊区农村举办附属中小学。

  据悉,从2005年到2007年,每年将至少有3.3个亿向农村基础教育倾斜。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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