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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大学生勇斗歹徒成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图)(一)

2006-11-21 15:38:09

  11月20日,“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图为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学生高春娜发言。

  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授予湖南大学学生高春娜“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获人民币5万元奖励。刘国强、吕曦东等“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李定坤、陈招生等“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回访英雄高春娜: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中宣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日举行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来自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的2003级学生高春娜获得了“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我省另两位英雄均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他们是长沙市金泰国际大酒店保安刘国强,原遵义爱丽影楼摄影师(邵阳市板桥镇板桥村人)吕曦东。高春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算不上什么‘英雄’。”

  上学途中勇斗歹徒

  2005年3月1日下午,刚休完病假的高春娜准备从青海回长沙上学,在西宁火车站的一个小胡同前,突然后面有位中年妇女在喊:“有人抢我包了。”只见一男子从高春娜的身边飞快跑过,迅速钻进小胡同。高春娜拚命地赶上小偷,使劲抓住小偷手中的包。小偷对着高春娜的鼻子就是一拳,见她仍然不松手,又拿出刀子在她的胳膊上狠狠地乱砍,血流了出来,高春娜还是不松手。这时来了两三个行人,小偷忙扔下包跑了。因为怕父母担心,高春娜没敢回家,在同学家休息了几天后,3月7日回学校报到。

  见义勇为感动不良少年

  3月10日,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收到一件写着“湖南大学校长收”的邮包,包裹里装着高春娜被偷走的红色钱包,还有一封信。

  信中这样写道:“尊敬的校长,我今年上初三,很贪玩,过年的时候偷着跑出来跟着别人当了小偷。3月1日,我在西宁火车站出站口见到了高春娜,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了她的钱包。我看见她口袋里有手机,便一直跟着她来到了一条小胡同的口子上。”

  “在小胡同里,我目睹了姐姐见义勇为的全过程,我不敢相信那么温柔的姐姐会这么勇敢……当我看见姐姐滴在路上的血时,突然想起自己偷了姐姐的钱包,我很矛盾,又不敢当面把钱包还给她。后来发现钱包里有个湖南大学的借阅证,就想起她肯定要上学去的,我可以把钱包给她寄到学校去。敬爱的姐姐,你是我的榜样,长了这么大,你是我最崇拜的人,对不起,能原谅我吗?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好人,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应该怎么做。”落款是:一位曾经学坏的小偷现在要立志学习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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