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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主犯张显光出庭受审(一)

2006-11-9 16:12:21

  爆炸运钞车、打死押款员、抢劫220余万元,今天上午9时,曾震惊全国的沈阳“1·18”大案主犯张显光在沈阳市中院第10审判庭接受审判。由于犯罪事实清晰,本人全部认罪,此案将当庭宣判。

  3年多前,同样也是在这里,与张显光共同作案的其弟张显明、张显辉,表弟李彦波、李彦斌早已接受了死刑判决,而在潜逃了3年6个月后,张显光也同样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押解过程很“低调”

  因为此前有消息说,法院可能要提前把张显光从看守所押解出来,所以,从今天早晨4点半起,来自沈阳多家媒体的记者就已守候在沈阳市公安局看守所门口。

  让所有记者始料未及的是,直到8点左右,一辆前来押解张显光的警车才开进了沈阳市公安局看守所的大门。大约10多分钟后,这辆警车从看守所开往沈阳市中院。

  出乎所有在场记者意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派出了一辆依维柯警车以及几名全副武装的法警,此外,没有任何警戒车辆及护卫人员。

  法院门内戒备严

  8点45分,押解张显光的警车驶入了沈阳市中院的大门。按照该院刑事审判庭开庭的惯例,押解人犯的警车直接驶入了法院的地下停车库,而临时看押人犯的羁押室也设在该院的地下室。

  从看守所一路“追踪”至法院,在进入法院的大门后记者看到,法院办公楼的所有出入口都比平日增加了一倍多的警力,对进入楼内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

  张家兄弟同庭审

  9点,通过地下通道,张显光被直接带进第10审判庭,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张显光受审的这个审判庭,正是2003年4月29日,他的4名同案兄弟被宣布执行死刑的地方,而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也是当年宣判他的同伙死刑的法官。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显光涉嫌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两次抢劫运钞车,多次持枪、持械拦路抢劫财物,共致8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张显光自己也知道,除了死刑,他不可能得到别的惩罚,这一点,可以说一点儿悬念都没有。”张显光的辩护律师梁守仁告诉记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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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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