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除担负军事保障任务的军地联合办事机构外,一律不准使用军车号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以在军队兼任职务为由,固定乘坐或借用挂有军车号牌的车辆。这是湖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车号牌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目前已挂有军车号牌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务必于今年12月31日前,把军车号牌退还发放单位,并重新办理地方牌照。党政机关凡违反通知规定,继续使用军车号牌,或者领导干部继续将挂有军车号牌的公务用车作为相对固定用车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