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的樊鸿烈表示,他联合河南9名律师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邮寄了两份《法律建议》,表达了上述观点。
10律师称暂住证不合法
据介绍,10名律师在“建议”中用2500字阐述了他们的主要观点。他们首先引用社会学观点,全民参与经济建设,必然带来人口迁徙、流动人口管理等问题,政府不应该用行政的手段干预社会的客观规律。在法律层面上,10名律师认为,《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利。
樊鸿烈律师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一名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10名律师在“建议书”的最后写道: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对身份证的查验有效进行。
全国人大官员称需时间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局长何绍仁昨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希望,媒体应该关注上书的内容,而不是这种形式。何绍仁说,全国人大每天都要收到大量的代表建议、意见,还有地方立法也要审查,公民上书、来信的量就更大了,这些都需要时间来处理。
何绍仁表示,上书是公民的权利,但动不动就上书也是值得商榷,因为上书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通过上书来解决。
对话
“媒体的反应让我很意外”
昨晚7时许,记者拨通了樊鸿烈律师电话。樊鸿烈表示,媒体的反响让他很意外。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暂住证问题的,另外9名律师又是如何沟通?
樊鸿烈:今年9月14日《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开始想到了这个问题,我同上书的其他律师此前没有就此事进行交流,不过好在我们都是律师,彼此都很熟悉,我把我的观点告诉了他们,还有几个律师我是通过电话沟通的,他们全都认同我的想法。
新京报:有网友认为暂住证就像是旅店登记,只是一种登记管理,你怎么看?
樊鸿烈:它不是一种登记制度,因为它不仅要登记,还要发证和认证。
新京报:你是怎么进行“上书”的,目前有何回应?
樊鸿烈:我是在12月初把意见书向河南、郑州省市人大和有关法制部门递交的,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是通过特快专递寄的。目前只有省政府法制部门有一位相关人士和我们进行过讨论,她表示是郑州的规定还未实施,还没有确定做不做。
新京报:有人说你是在炒做,你如何看待?
樊鸿烈:我觉得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媒体引起反响让我很意外。目前我还不知道有这样的质疑,即使有我也没有必要回应,我只想踏踏实实做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