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深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表示,深圳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户籍居民与农民工的待遇平等,包括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但近期重点仍将放在解决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和就业能力建设问题上;中期则开始逐步解决农民工享受各项平等待遇问题。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到2005年,深圳市常住人口827万人,户籍人口181万人,在深劳务人员近690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成为全国吸纳农民工最多的城市之一。
因此,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表示,深圳将逐渐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和增长机制,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管。
去年,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深圳曾在全国率先尝试建立劳动保障、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打击恶意欠薪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并公开刑拘8名恶意欠薪老板。
在农民工就业能力建设上,《意见》指出,深圳将把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技能人才津贴等政策,组织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
同时,深圳市政府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也将把农民工一并纳入考虑,增加与农民工相关项目的公共财政支出,以不断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工公共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