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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破解边境“人体藏毒”密码

2006-6-23 9:38:14

  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6月21日播出节目《国际禁毒特别报道<致命诱惑(一)>:被毒品威胁的边境》。以下是此事件的相关报道:

  境外藏毒人员 杨小米

  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5日电(李明周 旷丰英)“五一”劳动节刚过,一些潜伏在中缅边境的毒贩开始“不甘寂寞”,趁黄金周缉毒单位放假,纷纷采用人体、货物夹带等方式贩运毒品入境。5月2日至5月4日,仅3天时间,云南省临沧市公安边防支队官兵连破贩毒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毒品1757克 .

  5月2日08时50分,该支队轩莱检查站执勤官兵在对一辆南伞开往凤尾的昌河微型车依法实施公开检查时,发现该车一名女乘客杨小米(带一6岁男孩)神色慌张、形迹可疑。经请示后对其实施X光腹透检查,发现杨小米腹腔下部有颗粒状毒品可疑物。经对其作进一步人身检查,当场从杨某所穿内裤中查获毒品可疑物2砣;从其阴道内查获海洛因可疑物1砣,3砣毒品净重125克。

  特殊人群体内带毒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年来,云南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屡破大案要案,给境内外毒贩造成极大压力,使他们不得不将毒品化整为零,用“蚂蚁搬家”代替以往的大宗毒品过境,相对来说,人体带毒是“蚂蚁搬家”中较易逃避检查的一种方法。

  在云南,首例体内贩毒案是在1997年发现的,从1998年起逐渐增多。毒品吞食腹中后,时间过长将有致命的危险,贩毒分子一般是空腹到境外,吞食后立即返回,不敢耽搁时间。有的甚至还备有一种防止胃肠蠕动的药物,以达到延长毒品存放期限的目的。

  贩毒分子派出“马仔”到城市的车站、小旅馆等地方,用花言巧语和提前付钱骗来民工、盲流等文化程度较低、社会经验不足、经济陷入困境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利诱、威逼、欺骗等手段,让他们充当“人体运毒工具”,覆没了一批还有下一批。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云南边境缉毒中特殊人群体内带毒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此类人员多以妇女和未成年人为主,其中大多数妇女都带着哺乳期的小孩或正值怀孕期。金钱的诱惑已使她们丧失最起码的人性,她们以腹中的孩子作为挡箭牌,做好被抓的准备。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现在有的贩毒分子就钻这条法律空子,故意在贩毒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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