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重庆男性考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其他各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根据国家司法部的最新规定,今年重庆等8省市的男考生填报司法院校,可降低2厘米录取。然而,这项“优惠”却引发争议:这对重庆男人是一种优惠还是一种歧视?
前日,记者在中国高等教育网看到了这项“优惠”条件: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才能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等10所政法或者司法警察学院。
据悉,在全国各省市成年男子的身高排名中,重庆男子以167.16厘米名列倒数第三。为了公平选拔考生,教育主管等相关部门才作出上述8省(区)考生在全国男性考生身高1.70米的基础上优惠2厘米。
重庆男人看到这项“优惠”后在网上发出一片哀叹声:“太伤我们的自尊心,这看似优惠,实际上是一种对重庆男人的歧视。”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重庆男人。有8人认为,降低身高标准对考生肯定是好事,这样他们有更多的选择,但他们同时表示,这种“优惠”会伤很多重庆男人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