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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眼皮底下被打死 不作为警方赔12万

2006-8-15 8:29:26

  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今日说法》栏目8月14日播出节目《孤独的站台》,以上为视频画面,敬请收看。

  因丈夫陈光辉在湘乡火车站附近被歹徒殴打致死,湘乡铁合金厂的文小蓉一纸诉状,以行政不作为将湘乡车站派出所、湘乡望春门派出所、可心亭派出所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湘潭市中院的调解下,文小蓉与3个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由3个派出所共同补偿文小蓉、陈莲英(陈光辉母亲)人民币12万元。2006年7月 27日,所有补偿悉数付清。

  “是派出所的不作为,导致我丈夫的死”

  “尽管打死我丈夫的凶手已经伏法了,但是如果派出所的民警能及时制止凶手,能及时出警,我丈夫是不会这样死去的。”文小蓉哭泣着对记者说。

  就在自己的丈夫陈光辉遭毒打致死的现场,湘乡某派出所副所长宁某在出事现场目睹了歹徒殴打她丈夫的全过程。作为一名警察,在老百姓财产、人身安全遭到侵犯时,理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果断措施。然而,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宁某却根本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导致受害者死亡。该派出所属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湘乡某派出所给予原告文小蓉16万元的行政赔偿。目前,被告方尚没有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的要求。

  丈夫陈光辉的“非常死亡”

  2004年10月4日晚11时多,刚从娄底喝完喜酒回湘乡的陈光辉,一下火车就被周永一伙人揪住了,他们称陈光辉扒了周永的妻子卢某的钱,周永等叫来了几个亲戚朋友把陈光辉团团围住,殴打并抢走了他的手机。后来周等人把陈光辉带至火车站广场,殴打并逼迫陈交出“扒”的钱。此间湘乡某派出所副所长宁某在场,宁某要求周等人到派出所去接受处理,周等人不听,把陈光辉带离火车站到月山饭店借钱。

  从湘乡市月山饭店出来后,王志辉、王光辉等另一帮人称他们在湘乡火车站也被扒了手机等物,认定是陈光辉所为,把陈光辉从周等一伙人手中抢走,挟持到了湘乡东郊乡旺兴村综合场,用绳子把陈光辉悬吊在该综合场的大门枋上,对他拳打脚踢,并多次泼冷水,逼其承认扒窃事实。当陈光辉气息奄奄的时候,王等人驾驶拖拉机把陈丢弃在湘乡市光荣院后的涟水河堤上。第二天早晨群众发现后报警,陈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光辉系他人钝器外力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情以原告文小蓉胜诉终结

  文小蓉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当时陈光辉是在湘乡火车站站台及火车站广场受到周等人殴打、侵害的,正在站台值班的火车站工作人员赵某,以及与陈光辉同行的范某都向某派出所报了警。同时,有证人证明,在火车站广场,为了避免再次挨打,陈光辉曾跪在火车站派出所的副所长宁某的面前,向宁表明了身份,说自己是湖南铁合金厂的职工,是共产党员,不是“扒手”,哀求宁借钱还给周等人,但宁对此置之不理,径直走了。在陈光辉被王志辉等人挟持走后,周永等人又向该派出所报了警,警察也没理会。

  事后,湘乡某派出所仅赔偿损失2万元。至此,死者的妻子文小蓉以该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2月17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以原告胜诉而审理终结。

  近日,湘潭市中院召集文小蓉、湘乡车站派出所、湘乡望春门派出所、可心亭派出所等当事方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中院认为,3个派出所在处置“陈光辉事件”时虽有出警行为,但是处置过程中存在不当。因此,由这3个派出所共同补偿陈莲英、文小蓉人民币12万元。其中,湘乡车站派出所此次再予补偿9万元,望春门派出所、可心亭派出所各补偿5000元。所有补偿款近日已一次性结清。

  经过两年的苦苦奔波,文小蓉终于为丈夫的死讨回了一个说法。在如数拿到补偿款后,她感到了些许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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