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广东省全省移动通信用户公开招募的20名移动信息服务义务监督员7月31日签约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协议,监督员必须使用约定的手机号码通过订制、退订移动信息服务等操作对移动信息服务企业资费和收费行为实施日常测试和监督。这是广东省通信管理部门首次采用社会监督员对移动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
根据协议,监督员在义务监督期间,重点监测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在提供的移动信息服务时是否出现故意模糊宣传资费标准、不经用户同意即将用户定为包月服务并收费、群发诱惑性内容的短信诱骗用户回复、利用互联网站设置注册陷阱、在退定程序上设置壁垒等违规行为。
此外,监督员义务监督期间,应及时、如实将监督情况和使用证据直接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反馈,不得隐瞒发现的问题并以此牟利或直接向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