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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10号线重大责任事故 三人被起诉

2006-9-13 11:22:34

  今年2月27日在北京地铁10号线10标段发生重大责任事故,3名工作人员当场被砸死。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此事件的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公诉到法院,他们被指控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设备没检查就签合格证

  检察院指控,43岁的陕西人李英平在任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0号线10标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科长期间,没有仔细检查该项目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就直接签署了验收合格意见。2006年2月27日凌晨2点,该设备在使用中钢丝绳绷断,导致吊斗坠落,将正在井下施工的工人陆某、徐某、马某三人当场砸死,李英平随后被抓获归案。

  班长让外甥持假证上岗

  同时被公诉的还有35岁的四川人张跃发。检察院指控,张跃发在北京地铁10号线10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任带班民工班长时,安排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持假证的外甥牟某(另行处理),任该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司机,并在明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让工人照常施工。牟某在今年2月27日凌晨2点操作“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时,钢丝绳绷断,导致吊斗坠落,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明知有隐患还签合格证

  此外,在地铁10号线10标段劳务队福建海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担任施工队队长的杨树凯,也被检察院指控,在今年2月下旬,在地铁10号线10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在明知“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签署了维修验收合格意见,令该起重机照常施工运转,之后导致发生严重事故。

  检察院认为,李英平法制观念淡薄,在未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张跃发安排持假证人员操作机械,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让工人照常施工,杨树凯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3人死亡的后果。他们的行为均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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