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全国进京、进沪、进穗旅客列车广播全部统一使用铁道部指定范围内的音乐作品。据悉,为解决音乐作品在旅客列车上合法播放的问题,铁道部日前规定,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的音乐作品旅客列车不得播放。
据铁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铁道部已经通过有关单位与著作权人达成协议,由有关单位定期向铁道部提供具有合法播放权的音乐作品。
据介绍,考虑到旅客列车广播音乐作品的编辑、制作、播放工作的复杂性,进京、进沪、进穗旅客列车广播,从2007年1月份起必须统一使用铁道部提供的音乐作品,其他旅客列车必须在4月18日全部统一使用铁道部提供的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