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馅包子”事件中的商贩卫全峰等人,以损害名誉权为由将北京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物质精神损失。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因不符合名誉权案件的受理条件,法院驳回了卫全峰等人的起诉。
13日,“纸馅包子”事件中的商贩卫全峰等人委托律师向海淀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北京电视台侵犯名誉权。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的张石磊是卫全峰等人的代理律师。她称,北京电视台播出《纸做的包子》节目后,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给卫全峰等人的生意和精神造成较大打击。此外,在电视上露面后,卫全峰等人在老乡和陌生人中经常被指认出,造成很多误解。他们认为,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的,现在名誉被损害,因此起诉北京电视台,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
此前,张石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未对訾北佳(“纸馅包子”假新闻炮制者)诉讼的原因是訾北佳已受到刑事追究,再让他进行民事赔偿,可能存在能力有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訾北佳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最终结果是北京电视台审查不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