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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无一所学校主动缴纳营业税

2007-9-18 16:04:42

  开学高峰期,不少家长为孩子交的几千元算啥?不少人称为“赞助费”,也有叫做教育基金、借读费的。地税部门去年就要对学校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开征营业税,但截至昨日,郑州市区仍未收到一分税款,这又是为什么呢?

  背景 地税部门拿学校超标准收费开刀

  2006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同年4月省地税局将该通知下发到全省,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督促各类学校在2006年9月前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对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超标准费用征收营业税。《通知》中所指的学校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甚至还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可免征营业税的教育收费有11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中列举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共6项;省物价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普通高中的学杂费等共5项。

  凡是超过上述11项范围的收费,将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各类学校取得的与教育劳务有关、但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其他收费项目,也须征收营业税。

  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耿全忠当时曾表示:“这是税务部门首次拿赞助费、择校费、支教费等超标准收费开刀。”

  现状 郑州市区无一所学校主动申报纳税

  “从去年9月至今年9月,还没有一所学校主动申报纳税。”郑州市地税局流转行为税处副处长李栋透露。根据省地税局的规定,从去年9月起,所有学校必须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学校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都得开具税务部门的“河南省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每一笔收费项目。要想让学校缴税,先得给它们上“户口”。

  从去年下发《通知》至今,郑州市地税局流转行为税处副处长李栋透露,目前郑州市区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学校占30%左右。

  争议 学校为什么不给学生开税务发票?

  郑州市经五路某中学负责人抱怨:“我们收的钱都交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一定的比例返还。钱在财政部门手里,我们必须得用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啊。”

  郑州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赞助费、择校费一旦步入了缴税的轨道,势必会影响到学校的收入,这才是学校真正担心的问题。李栋表示,学校如果不使用税务发票,税务机关就无法“以票控税”,摸清学校到底收了多少钱。

  学校到底算不算营利性机构?

  郑州市金水区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丁戈军认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差不多全是投入没有产出。让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很难理解。”该观点得到不少学校负责人的支持。

  耿全忠则认为,1994年国家实行税制改革时规定教育劳务收入免税,那时的学校最多也就是收高价生;而现在的学校则出现了赞助费、择校费等收费项目。“这些收费已不再属于‘教育劳务收入’范畴,理所当然纳入征税范围”。

  郑州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在“郑州市区小学收费标准”中,未纳入“一费制”的收费内容及标准里确实有“借读费”一项,但其标准是每生每学期交130元钱,6年下来一共才交1560元钱。这个数儿与学校狮子大张口动辄数千元的“赞助费”是两码事儿。

  收税 是不是“漂白”不合理收费?

  采访中,家长们问得最多的就是:“国家对赞助费、择校费这样的不合理收费征税,是不是说明这些费用就合法化了?”

  郑州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收不收税,不是判断纳税人收入合法与否的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在界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时所称的“应税劳务”,并没有将征税范围完全限定在“合法范围”之内,也就是说“非法范围”同样也包含在应征税所得之中,比如说某些城市曾试图对色情行业开征“特种税”。

  这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税务机关将赞助费、择校费划入了征收范围内,并非承认这种收费具有合法性。

  河南开物律师集团律师段建国说,目前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文件承认赞助费、择校费是合法收费,而税务部门向赞助费、择校费开征,确实有将其合法化的嫌疑和趋势。

  担忧 “赞助费”如何界定?

  为把女儿送入郑州市伊河路某小学读书,郑州市民马先生向该校交了5000元钱,学校没有开任何收据。“交钱时,有人告诉我,如果别人问,就说这钱是捐资助学费,是我自愿交的。”马先生说。而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社会热心人士或企事业单位捐赠、赞助的费用,不在纳税范围。

  如果学校都要求家长对外称赞助费是自愿交的,那税务机关再去征税从何说起?不少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话,税务机关也无可奈何。

  学校会不会转嫁压力?

  采访中,大多数家长都有这样的焦虑:如果学校税收管起来了,学校会不会把缴税的压力转嫁到家长身上。市民张先生说:“我今年为让孩子上个好学校,花了1万元,要是税务机关这样一整,学校将来把1万变成1.5万元咋办?”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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