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消息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07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牌”(含自行停止招生)、“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予。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分成人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教育部要求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7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60所)
学校名称(主管部门)
中南海业余大学(中共中央办公厅)
齐齐哈尔铁路教育学院(铁道部)
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科学院)
中国记协职工新闻学院(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空军第四职工大学(总装备部)
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职工大学(北京市)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北京市)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天津市)
张家口市职工大学(河北省)
河北省经贸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
农业部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
石油物探职工大学(河北省)
沈阳新光动力机械公司职工大学(辽宁省)
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辽宁省)
铁岭职工大学(辽宁省)
辽宁冶金职工大学(辽宁省)
辽宁轻工职工大学(辽宁省)
新乐精密机器公司职工大学(辽宁省)
抚顺职工大学(辽宁省)
吉林市职工大学(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