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台湾的中环、铼德、精碟、达信四大CD-R光盘生产商联合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FTC)起诉飞利浦电子。现在,这四大厂商又再次联合起来,邀请一家法律事务所协助它们获得FTC的许可,以联合指控飞利浦的Veeza授权制度。
6月5日,这四家厂商透过台湾信息储存技术协会(TISA)向FTC提交了一份关于飞利浦推行的Veeza CD-R授权制度的检举函,称飞利浦的行为违反了台湾的“公平竞争法”。
飞利浦被指要求个别光盘厂商接受不合理的专利授权条件,这些厂商请求FTC允许它们联合起来与飞利浦进行有关CD-R技术授权的谈判。
尽管飞利浦一再声称Veeza计划可以改善CD-R产业的不公平竞争现象,台湾的光盘厂商却表示,每张CD-R光盘0.025美元的固定专利费要从05年10月开始算起,这项变化直到今年1月底才被告知。
这几家光盘厂商还提到,飞利浦不可能强迫印度和中国内地的CD-R光盘厂商接受这项授权制度。不少中国内地的厂商都拒绝执行该计划,纷纷表示专利费过高。而印度的厂商则认为没有必要向飞利浦支付CD-R专利费,因为飞利浦的CD-R技术并未在印度注册专利。
当被问到要如何与飞利浦就Veeza计划谈判时,这四家台湾光盘厂商均表示,希望飞利浦提供更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更多折扣的专利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