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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重申否认违反《劳动法》 指责媒体报道不实

2006-7-1 14:46:11

  7月1日消息,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富士康公司日前重申,支付给雇员的加班费均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因此并未违反《劳动法》。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富士通员工每月的加班时间约80小时。而在深圳,员工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企业就涉嫌违反《劳动法》。

  对此,富士康发言人丁祈安则对媒体的不实报道给予了指责,并表示,支付给雇员的加班费均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因此并未违反《劳动法》。

  最初,英国《星期日邮报》于6月11日报道,称ipod播放器主要是由中国女工生产的,这些女工每月的收入仅为50美元,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却长达15个小时。该消息发布后,在业内引起了很大反响。

  目前,苹果公司已经派专人对富士康的龙华工厂进行彻底调查。此前,富士康已经紧急对外召开了记者说明会,称国外媒体的该报道明显与事实不符,并且有恶意诬陷之嫌,希望外界勿再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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