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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双方互致歉

2006-9-4 10:05:21

  昨天18点整,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联合声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富士康案。这意味着从今年7月3日开始的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案件终于告一段落。该案引起了一场关于“舆论”与“资本”较量的大讨论,包括企业应该如何与媒体进行良性沟通,新闻记者如何保证报道的客观真实,记者报道权益如何保证等话题,都是这次富士康索赔案引起社会思考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该声明表示,双方对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富士康科技集团新闻发言人丁祁安的手机,对于记者的采访,他严格采取“严防死守”的对策,对于和解的一切细节以及富士康为什么要采取和解措施一律避而不答,所有的问题都只提供一个标准答案,就是“我们的声明就是我们的态度,除此之外不能提供任何其他的东西”。但是,一些其他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是富士康公司主动提出的和解,于是双方才启动了和解的谈判,一直到昨天下午取得了和解。据悉,昨天下午双方和解前,当事人王佑和翁宝都在现场,和解也取得了两名当事人的同意。

  至于被状告的记者和《第一财经日报》为什么也要对富士康进行道歉?《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并没有提到具体的原因。但是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很有可能是源于《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中的一句话,文中说富士康员工“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这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这句话只是一句源于社会的顺口溜,此时拿来说所有的富士康员工,引起了富士康公司的不满。因为根据苹果公司对富士康公司用工情况的调查,富士康公司用工没有达到报道的这种境地。富士康认为这句话有失偏颇。

  声明摘要

  一、第一财经日报社对富士康科技集团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尊敬,并期待其未来为提升中国产业竞争力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富士康科技集团对《第一财经日报》这份中国有影响力的财经商业报纸表示尊敬。新闻媒体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监督是善意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将一如既往地与国内外媒体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尊重新闻工作者行使职责的权益,并对国内外媒体的关注表示欢迎;

  三、双方共同认为,媒体当尊重企业正当权益,企业应尊重媒体正当合理的社会监督职能;

  四、基于上述认识,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销;

  五、双方对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双方同意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并增进劳工权益而努力。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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