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1日,中国音像协会在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协会决定开始收取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其中,北京、广州和上海被列为此次KTV收费的首批试点城市。对此,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日表示,虽然中国音像协会称收费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计算,不过上海方面目前尚无动静,该协会与中国音像协会双方均没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