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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网吧执照被销状告执法大队

2006-11-9 10:24:34

  由于查出13名未成年人,光明在线网吧被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处以警告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处罚。网吧不服,诉至法院。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4月28日,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在光明在线网吧查出13名未成年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即开出限期改正通知。半个月后,网吧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共作出警告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处罚。

  光明在线认为,《行政处罚法》中规定,执法机关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前,有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而执法大队加重处罚,即警告、吊证,没有事实依据。

  执法大队表示,检查后,网吧递交了情况说明,确认违法。向其下发行政处罚案件告知和听证告知书时,原告签收了上述文件并明确表示“不陈述申辩”和“不要求听证”。因此才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被查出的13名未成年人的数量。根据规定,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的网吧将被吊销执照。执法大队还提供证据证明,此前该网吧曾接到过其他执法部门对其接受未成年人上网所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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