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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网站做虚假宣传 被工商部门罚款3万元

2006-4-13

  昨天,北京某公司因为在公司网站上“吹牛”称自己是“国内唯一与中科院合作的环保企业”,被西城工商分局认定为虚假宣传,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2005年3月10日,西城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中科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设置的公司网站(www.zhongkehth.com)发布“北京中科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与中国科学院合作,以及国内唯一与中科院合作的环保企业”等宣传内容。

  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自2004年7月起至今,该公司一直以促销甲醛清除剂等室内空气环保产品为主,在其宣传资料、互联网上宣称自己是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已取得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在网上招募代理加盟商,开展特许连锁经营,收取5万元至50万元的加盟费。当执法人员责令其出示与中国科学院合同相关文件时,经营者无言以对。调查中发现中国科学院从未与该公司合作过,且该公司并未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CMA认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张贴、散发、邮寄引人误解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内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的处罚。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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