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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网银客户16万失踪 网银安全引关注

2007-3-24 14:54:58

  近日,建设银行一位网银用户账号内16万余元被盗一事,再度引起网银用户的高度紧张。尤其是银行和客户都声称自己没有过失,市民不禁要问,网上银行到底安不安全?资金被盗的责任到底该怎样认定?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在金融法规方面还不健全,客户作为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需求非常迫切。

  网银是否安全?

  随着网络银行在市民使用中越来越普遍,犯罪分子也利用“木马”或假冒银行网站等方式诈取市民的账号密码,从而盗窃资金。对此,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以及各家银行也不断地推出新的举措,以确保网银操作的安全系数。业内人士表示,网银安全只能说是个相对数,黑客的手法在不断变化,银行的防范措施也不断在升级,只要客户时刻保持较高安全防范意识,采用现有的多重防范手段,网银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以前市民主要采用的登陆网银的方式,是缺少数字证书的“网银”大众版,即采用安全级别很低的“卡号+口令”,一旦用户登陆了假网站,或个人电脑上被植了木马等病毒,则卡号或密码就会被窃取。而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表示,目前该中心推出的新的数字证书采用的是非对称密码学,如果要破解500位的数字密钥,用一台一秒种计算一亿次的超级计算机,也要算上1000年之久,而本次推出的新数字证书有1024位,利用黑客软件是无法破解的。

  相关法规亟待健全

  就此次网银客户16万元资金被盗一事,客户明确表示自己的密码不可能泄露。而建设银行也表示否认网上银行系统存在漏洞,否认自己有过失,称客户账号内16万余元莫名消失,很可能是病毒或黑客攻击所致。吴冬律师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技术规范、标准没有统一规划,对银行有约束力的《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致使客户遇到资金莫名蒸发事件与银行发生纠纷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在法律法规健全之前,由于网银犯罪存在技术领域的特殊性,因此迫切需要成立一个独立的、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认定责任,以此作为事件调解的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根据不同的地位和获取证据的能力,吴冬认为银行应该主动承担起举证的责任。

  多重手段防范风险

  对于客户自身防范方面,建行昨日在其网站上挂出最新的《安全策略方案》,建议客户使用多重手段防范风险。比如短信服务。建行网上银行提供了从登陆、查询、交易、直到退出的每一个环节的短信提醒服务,客户可以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捆绑其手机,随时掌握网上银行使用情况。同时还建议用户使用USBKey或动态口令卡等安全设备,以提高客户端的安全级别。

  尽管短信和USBKey对安全性提高有帮助,但是这些项目都要收费,令部分用户不满,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推出各种措施来保障网银安全,而不应该将成本转嫁到客户身上。正是因为很多安全措施是收费项目,才导致部分客户放弃选择。

  银行特别强调,为确保资金安全,建议在使用网上银行的过程中,不能向任何人泄漏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并需妥善保管好电子证书,保护好上网交易电脑,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不要访问不良网站或下载不明软件,避免感染恶意获取客户资料的木马病毒;特别注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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