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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与阿里巴巴网商融资合作促进金融创新

2007-6-29 16:56:04

 

  2007年6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阿里巴巴就网商融资服务合作及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B2B网商融资服务、B2B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B2C及C2C网商融资服务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深入合作。

  双方希望最终形成“网上交易促进网上交易信用积累,网上交易信用积累转换为银行的信用积累,银行提供网商更多的融资服务,网商获得更快的成长和发展,进一步促进网上交易”这样良性循环的局面。

  此前,人们或许很难想象:小企业能够凭借网上交易的信用来获取银行的贷款。尽管10年前中国人民银行就开始探索信用系统的建立,并于当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但时至今日,我国的信用体系依然尚不完善。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认为,企业群体中超过90%的是中小企业,但因为我国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银行与企业之间没有信息沟通平台,导致中小企业往往最终难以贷到急需的资金。

  在中国加入WTO和银行向商业化转轨的大背景下,国内各家银行都在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以期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而从连续两家国有大型银行接连和阿里巴巴这一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合作来看,国内商业银行需要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合作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创新的动力。

  在现代经济中,知识经济正成为真正的资本与首要的财富。知识经济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主要表现为两种发展趋势:一是信息化,二是全球化。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与全球化的热点,正在演变成为一股巨大的经济力量。事实上,已经有专家提出,电子商务不仅能使金融业增加收益,增强竞争力;也让金融业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同时也促进金融机构向全能服务型发展;进一步改变金融业的传统管理模式,使金融业逐步向网络化金融转变。

  以阿里巴巴和工商银行的合作来说,为银企之间提供了‘缓冲带’,为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与贷款实现风险最小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事实上,据银行业相关数据显示,企业客户已成为国内银行最重要的客户群体,而我国企业群体中超过90%的主流是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到缺乏资金的问题,众多中小企业由于刚刚起步,市场占有率低,因此银行需要从自身的风险防范立场出发拒绝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而由于大企业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商业银行争取大企业融资难度越来越大,并且利差收窄。因此银行业已经开始把中小企业融资作为未来新的营利点重视起来。通过以阿里巴巴建立的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数据库为依据,辅之以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的风控系统,一方面将解决银行有款贷不出去进而影响其收益,一方面也能帮助银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阿里巴巴此次还和工行要打造一个首创的网上信用支付中介平台。这一平台将向网商提供支付中介服务,引入银行信用保证,解决网络交易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贸易障碍,同时以安全、快捷、方便的“线上交易+线上支付”的贸易新模式取代了以往B2B领域“线上交易+线下支付”的贸易模式。

  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习惯于使用电子信用支付手段,电子商务的进程会大大加速。双方试图稳妥地引导消费者采用先进的诚信支付手段,一旦更多人接受了这种支付模式,就会逐渐将这种消费行为演化为习惯,而这种习惯会大大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

   

阿里巴巴: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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