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信 >> 正文
广电总局急抛两禁令 移动电视试点让路国标

2006-5-7 18:06:00

  一个月内,广电总局对移动电视连发出两道“规范令”。

  继3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数字电视试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4月26日,广电总局又向地方广电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的通知》。

  两则通知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国家地面传输标准正式确定前,各地擅自进行的移动电视实验和推广都必须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批;在国家标准确定后,各地开播机构将无条件改用国家标准。

  给国标让路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今年6月地面传输标准将出台,在此之前必须对各地并不统一的传输标准加以规范。他说,目前手机电视的试验范围比较窄,相对容易规范,而已呈燎原之势的公交移动电视则比较复杂。

  虽然数字电视地面传输的国家标准至今仍未出台,但各地早就按捺不住了。从2003年开始至2005年底,除新疆、西藏、宁夏、青海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或即将开通公交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在广东、北京、上海的试点也是非常热闹。

  各地试播的车载电视和手机电视成了各标准激烈争夺的战场。上海交大在上海展开了大规模的推广,清华大学在深圳、江西等地进行了技术“圈地”,但更多的城市则采用比较成熟的欧洲标准DVB-T,手机电视有的则采用诺基亚推出的DVB-H标准。

  但广电总局一直在研究,如何将国内的几个标准融合起来形成统一的中国标准,使地面数字电视摆脱国外标准的技术控制。

  据了解,为了规范公交移动电视,广电总局给开播机构设置了诸多条件:首先必须是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其次开展移动数字电视试验的城市,其城市公交车数量应不低于2000辆;再次,移动数字电视集成发射平台的建设符合总局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规划的要求。

  每个开展试验的机构原则上只能开办1套面向公交车等人群的移动电视节目频道,不得播出付费节目频道;移动数字电视节目的编播和审查工作,必须由开办机构直接负责,负责运营的公司只能从事移动数字电视的广告经营、业务宣传和技术服务等;开办机构在运营公司中的股份应不低于51%,外资不得参股。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无论是地面数字电视还是移动数字多媒体业务,在广电总局颁布技术标准前,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进行试验或开展业务,已经开展的必须在4月底前向广电总局提供材料以备审批,未获批准的6月15日前必须停止试验。

  值得注意的是,广电总局还要求地面数字电视的试验开播机构做出以下承诺:建立的移动数字电视集成发射平台必须是开放的,必须支持统一技术标准和全国漫游、互联互通;在国家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确定后,必须无条件改用国家标准,移动数字电视节目不得加密。

  而对于手机电视运营商,广电总局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广播电视频率、通过卫星或地面无线覆盖网传输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不得擅自停止传送现有正在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而开办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

  中国数字电视产业联盟主席郭柯告诉记者:“广电总局的一系列努力都是为了保护和统一国产数字电视标准,前期他们已经说服了曾经对立的国内几种技术方案来完成融合,相信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出台的日期不远了。”

  “标准不是问题”

  “标准其实不是问题。”北广传媒移动电视运营公司有关人士说,“目前各家公司使用的发射机其实是可以适应任何标准的。如果新标准出台,所有移动电视设备中只用更换机顶盒即可。”

  据称,北广传媒移动电视今年广告收入有望突破5000万元。上述人士指出,虽然目前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技术都还不成熟,市场规模也很小,但是北广传媒因为进入得早,已经取得了上千万的广告收入。虽然目前还不能实现盈利,但如果国家标准确定后,相信随着市场规模的成熟,盈利前景还是看好的。

  他指出,移动电视目前大多由各地的广电局和电视台开办,内部协调相对容易,而手机电视因有电信运营商的参与,此两文件可能引发电信与广电的对立,目前中国移动已经拥有了15万手机电视用户。

  对于广电总局以此做法来保护国产标准,此人士认为困难不小,因为统一技术标准容易,统一市场却难,而且国际标准的进入也会给国标带来很大的竞争压力。

  据悉,全球移动电视市场,有几种标准正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其中包括诺基亚DVB-H标准、韩国DMB标准、美国高通的Media Flo标准等,中国的地面传输标准要想占据一席之地必须取得技术上的优势。

  据了解,AVS标准组目前取得了一些进展。4月24日,AVS标准工作组向记者透露,AVS标准中移动视频的部分已经通过审定,将提交信产部,近期有望成为国家标准,这些将为手机电视的标准确定打下基础。

  盈利模式单一

  对于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来说,眼前最重要的并不是广电总局的标准,而是盈利模式的问题。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指出,盈利模式是决定投资规模的最重要因素,但目前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的盈利手段仍单一依靠广告收入,很难在短期内赢得投资者的信任。

  据了解,2005年,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的收入是3400万元,北广传媒的收入达到1600多万元,全部来自广告收入。

  但是,他们一方面要应付分众传媒等新媒体公司的竞争,分众的全国机场巴士联播网采用CF卡的传播方式,不受政策的影响;一方面,北广和东方明珠新开发的盈利方式,如短信互动模式又不为消费者接受,如何找到新的盈利模式成了当务之急。

  据了解,广电总局对于移动电视节目也有着严格的限制,要求其节目首先必须经过广电总局的审批,节目定位以资讯、娱乐等小板块节目为主,而且对广告时间也有一定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目前移动电视在全国各城市仍未进入商业运营和推广阶段。

  郭柯告诉记者,广电总局对移动电视的发展态度很谨慎——先试验后推广,但是有些条件限制过死,如对外资的禁入,加上标准三年不出台,使国内移动电视错过了不少机会。随着今年6月标准出台,相信移动电视会有大起色。

  21世纪经济报道·郎朗
  相关信息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