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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元买手机 工商部门称商家误导消费者

2006-8-1 8:29:43

  一部手机在广告中明明标着“惊喜价28元”,可消费者赶去购买时才得知,只有购买一部手机、参加抽奖并中奖,才有机会花28元“得到惊喜”。黑龙江省工商部门认为,商家的行为属误导消费。

  近日,哈尔滨苏宁电器商场在当地媒体刊登广告。记者在这则黑白广告的明显位置看到,黑色背景衬托下,一块块白地黑字的商品介绍较为明显,其中一处印着“彩屏手机一款,惊喜价28元”。市场价格至少也要几百元的彩屏手机真的只卖28元?记者来到这家商场进行了采访。

  在南岗区花园街上,不少市民正在看苏宁电器花园街店门口的大幅广告牌,其主要内容与报纸广告大致相同。当被问到对“彩屏手机惊喜价28元”这一处怎样理解时,从事导游工作的市民宋辉斩钉截铁地说:“就是有一款手机卖28块钱。”宋辉想了想,又说:“哪有这么好的事?肯定有猫腻。”

  自称是哈尔滨苏宁电器市场部部长的王可新指着广告牌上两行不起眼的小字解释说,28元不是手机的销售价格,而是消费者要在商场买一部手机,领取一张奖券,参加抽奖活动并中奖后,才可以花28元购买广告中提到的彩屏手机。王可新强调说,在家电销售行业,不止一个商场使用这种方法进行促销。

  记者又将报纸广告翻来覆去看了数遍,终于发现了一行模模糊糊、辨认困难的小字“通讯惊喜机,限量防洪店抽奖”。哈尔滨市民崔先生说,这是商家根本不想让消费者看清楚,难道看广告还要拿个放大镜?

  对此,黑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于伏龙认为,消费者不去细看广告中的小字根本无从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这是商家打出的“擦边球”,虽然不是虚假广告,但属误导消费。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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