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盈向外资转让资产是否要危及国家战略安全,香港学者与内地学界的观点出现明显分歧。香港电信业专家近日向媒体指出,根据入世条款香港电讯业对外资百分百开放,无论透过有形或无形的压力阻碍外资持股,对香港自由市场都有影响,除非仿效外国将敏感行业纳入须审批的战略行业。
而面对当地学界的质疑,香港电讯管理局强调,暂时无意更改法例,外资可百分百持有本地电讯企业,在电盈出售资产交易中,中央也没有向该局表达意见。
限制外资违背WTO承诺
“电盈向澳洲电讯出售CSL亦没有面对压力,网通毋须硬将国家拉进交易之中,只需以股东身分提出反对便可。”香港科技大学信息与系统管理副教授徐岩认为,网通在电盈售产一事上处理不当,若本地法规定明外资可百分百拥有电讯产业,利用政治压力限制外资进入就会影响香港投资环境。他指香港大可仿效美国将个别行业定为战略行业,涉及外资的收购须经立法会审批。
对于内地专家认为外资不可越雷池半步,香港电讯管理局强调,在电盈出售电讯资产的过程中,中央政府没有向电管局提供意见,电管局也没有寻求中央意见;而在“一国两制”的安排下,作为电讯规管者,电讯局长乃根据本地法律规管电讯业的购并活动,目前没有对电讯业施加外资拥有权限制,外资在2003年全面开放后可拥有电讯持牌商百分百权益。
电管局:无意改例设战略行业
电管局强调,现时无意将电讯业设为须特别规管的战略行业,不过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现行法例赋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权力,以公众利益理由撤销电讯牌照。电盈未有作出响应。
另外,工商及科技局日前回复立法会议员有关李嘉诚当日可能以慈善基金入股电盈的查询时明确指出,法规中的「相关人士」的定义适用于牌照公司主席及董事近亲设立的慈善基金财团,不会区分牟利或非牟利机构,意味即使盈拓小股东通过出售资产,还要面对工科局这一关。
两地观点针锋相对
与香港学界观点针锋相对的是,昨日,多位信产部专家学者表示,电信行业的基本网络涉及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特别是固定电话网络,因此电盈不能落入纯外国资本手中,也是同样道理,因为内地与香港关系之密切,注定了香港电信业基本网络必须承担保证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的责任,那些认为电盈交易纯属商业行为的想法是缺乏国家概念。
信产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对香港媒体表示,当年李泽楷以“小蛇吞大象”的方式收购英资香港电讯,就是借助了中资背景财团的支持,已显示出内地政府对香港电讯这个基本网络的高度重视。
舒华英教授强调,无论在哪个国家,电信的基本网络都会掌握在国家手中,即使是一些貌似已市场化的国家,对基本通信网络也看得很严,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动用行政、法律或其他手段进行干涉,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利益和安全。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而且在经济结构、意识形态等都有自己的特点,更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