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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推进AVS-IPTV技术 网通率先支持

2007-4-6 14:45:13

  为尽快改变国内数字视音频产业核心知识产权受制于人的局面,信息产业部决定以国内自主创新提出的AVS编码技术/先进音频编码技术为突破口,以专项的方式来尽快解决这些技术的产业化问题,以带动国内数字视音频产业实现整体突破。

  该项工作依托目前广受关注的IPTV业务为承载形式,通过在IPTV系统中进行AVS的试验,以较低的成本促进AVS的迅速成熟和商用,同时鼓励在国内数字音视频领域内其他自主产权的产生。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前期基础技术评估,环境和方案准备工作,正在准备试商用系统开展现网试验。参与此项工作的有基础运营商包括中国网通集团,国内主要的通信和家电设备制造商包括华为公司,中兴公司、UT斯达康,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上广电公司,长虹公司、TCL公司、联合信源公司,海信公司,烽火公司,研究单位包括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此外国内的芯片制造商等相关单位也在关注此项工作。

  在日前2007全球NGN高峰论坛上,国际电联IPTV焦点工作组副主席刘多透露,去年9月,ITU-T确认了我国提出的AVS正式成为国际电联ITU-T的合作组织,中国的企业在IPTV焦点工作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中分别提交了35份、51份、56份文稿,超过了全部文稿的1/3.但AVS是否能融入到ITU-TIPTV标准体系中还在研究当中。

  中国网通技术部总经理焦刚在同一论坛上表示,中国网通确定把IPTV体制用AVS编码标准,AVS由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国家产业的发展。他认为,发展IPTV核心部分有两个,第一个是编解码的问题,现在流行的标准为MPEG-2、MPEG-2,H.264和AVS;另外一个承载网技术,需要为了IPTV大量改造城域网和IP承载网、IP骨干网,还有内容分发的问题。

  焦刚指出,对于各标准的专利费问题,AVS的编码效率和H.264基本相当,比MPEG-4高20-30%,但是专利费比264低很多,网通确定AVS为IPTV标准,全球如果用洋标准,每年要付500亿专利费。IPTV洋标准的专利费打破了以往所有惯例,开始向运营商收取专利费,尤其对中国不利。H.264专利费名目繁多,未来属于2500万用户以上级别,须先交30万美元/年;每次播放长于12分钟的节目也要收取专利费,标准为或者按运营商第一次销售价格的2%收取;如高于0.02美元/部,则按0.02美元/部收取。焦刚强调,这种收取方法对中国极为不利,因为中国用户群庞大本来是降低运营商成本的优势,但按照用户数来收取不同的专利费,中国肯定吃亏;而且每年都交,专利费相当于无止境;另外,每播放一个节目还要收取专利费,更是昂贵。对设备商连每次复制节目都要收取专利费,复制费费率为节目时长<30分钟的收0.005美元。时长31~89分钟,则收0.015美元;时长>90分钟,0.0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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