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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早打破电信广电分立监管的局面

2008-1-17 16:15:05

  最近一期的《财经》杂志透露,信产部和广电总局可能合并,拟议中的方案是将信产部、广电总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合并,组建类似于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的新机构,但合并不会马上到来。

  在十七大提出“大部门体制”后,成立有关信息化的大部门就成为不少业内人士的猜测。

  其背后是,随着技术的突飞猛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这三网的融合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并且这种趋势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相关的市场,其中广电和电信两大传统行业由互不侵犯逐渐演变为“兵戎相见”,尤其是在手机电视、IPTV等方面,广电和电信都在争夺主导权。

  面对广电和电信短兵相接的局面,融合监管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其实,在去年的两会期间就有代表提出,广电与电信应该实行融合监管。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提交了全称为《关于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建议》的议案。他在议案中提出,三网融合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就电信广电监管机构统一提出专门议案。

  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著名电信专家、UT斯达康(中国)首席科学家杨景认为,融合监管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的完全统一。杨景表示,如果电信、广电的融合必须以两大监管部门融合为前提条件,那也就意味着,要实现各行业的信息化,电信监管部门就必须与其它所有行业的监管部门合并,组成一个无限大的监管部门,这显然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

  不管是否需要部门合并,但融合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却是电信和广电都必须思考的问题。

  广电、电信分割的恶果已经结出,如作为先行者的IPTV网络电视,其生命正在被一点点地扼杀。这项几年前即被看好的新业务,涉入三网融合的禁区,广电牢牢控制着发牌权,嫡系公司们近水楼台,但是电信、网通这些推动IPTV的大户却步履维艰。尤其是地方广电的顽强抵抗,令IPTV依然徘徊在两年前的业务水准上,成为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美好画卷。

  反观全球,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投身IPTV,用户数量快速发展,并将在2008年后进入高速发展期。

  如果这种现状得不到改善,还会有更多的融合业务成为牺牲品,如手机电视等。好在这种局面在2008年将有所改善。2007年12月29日,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签署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原来国家82号文件明确规定广电、电信互不进入,而这一规定的出台,无疑是政策上的突破。

  新迹象还体现在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的成立上,在不久前按照国资委批准的重组方案挂牌成立的中国直播卫星公司,业务上将分别接受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监管。“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之间的相互融合迈出了一大步。”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副总裁黄宝忠表示。

  毫无疑问,为适应网络融合的趋势,广电与电信分立监管的局势必然会打破。在近期内,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允许广电和电信网络的双向准入,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两个部门之间进行深入的探讨、协商,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更需要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的协调。长远来讲,设立融合的管制机构,对融合的网络和内容分别监管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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