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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上限最终方案公布

2008-2-14 14:12:31

  近日,信产部、发改委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按新标准计算,漫游状态下的服务收费由现行的主被叫长途通话预付费用户每分钟1.4元、后付费1.2元,本地通话预付费0.8元、后付费0.6元,主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6元,降低幅度分别为57%、50%、25%和0%;被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4元,降低幅度分别为71%、67%、50%和33%.据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介绍,新方案中资费的平均降幅为63%.

  据悉,最终确定的方案有两个特点:第一,合并了本地和长途通话费。以后付费用户为例,新标准的考虑是,在取消0.2元漫游费前提下,以本地通话费主叫每分钟0.4元、被叫不收费为基础,将长途通话费按50%左右、平均0.3元计算,把上限标准确定为主叫0.6元,被叫0.4元。把主叫收费标准安排低一些,主要是考虑解决部分消费者主叫通话费不高于现行同城特例收费0.6元的需要。第二,合并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的上限标准。现行预付费用户通话费标准每分钟比后付费用户高0.2元。

  漫游通话费还不能完全实现单向收费。这主要是因为,漫游用户有一部分是长途通话,由于主叫方只支付本地通话费,因此需要由被叫的漫游用户支付相应的费用,补偿占用长途电路的成本。

  信产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费者希望进一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愿望。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仍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电信资费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让消费者共享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又要让经营者有适当赢利,能够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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