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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商人给银行职员开工资(一)

2006-10-23 16:25:10

  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行贿日记暴露汽车商人给银行职员开起工资”,一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在任何一起商业贿赂中,都离不开两个关键人物,受贿者和行贿者,昨天我们在节目中报道了一位受贿者,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今天我们再来说说行贿者,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行贿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对行贿的经营者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并没收违法所得。

  那么,作为行贿的一方,在商业贿赂案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今天就来认识武汉的一位老板,他在经营担保公司过程中,为了顺利得到银行贷款,不惜大肆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并且将这一切以日记的形式一一记录下来,在这本日记中,他是如何记录自己与受贿者之间的关系呢?

  几经波折 犯罪嫌疑人最终伏法

  2005年11月,一封群众的匿名举报信递到了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邵奇的手上。

  邵奇:“内容主要是反映我们的一个国有商业银行支行的副行长,和他的业务员相互勾结,将银行的193万元担保金从银行转出,因为这个保证金,按照国家的规定,是不允许拿出来的,他既然能够拿出来,肯定是违规的,一旦要违规里面很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暗箱操作里面很可能就反映出来的是利益关系。”

  得到这条线索后,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立刻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通过分析案情,检查人员将目光锁定在了这笔担保金的主人——武汉市盈丰汽车担保公司总经理卫才雨和某银行业务经理韦华身上,然而要找到他们俩,并不是容易的事。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刘隽:“卫才雨在社会上,我们听流传他也叫财鱼,所以叫财鱼,因为他很狡猾,很难找到他的人,他跟银行的往来,别人都这么叫他,也说他骗取了银行的很多钱,所以这里面到底他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更深一层的关系,他要到案以后才能够搞清楚。

  然而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传讯有关人员不得超过12小时,一旦只传讯了韦华或卫才雨其中一人,另一人得到消息后串供,该案将变得非常复杂,因此,必须同时传讯这两位嫌疑人员,但是,茫茫大武汉,到哪里去找这两个人呢?

  反贪侦查员首先根据相关资料,找到了韦华的住址,并确认了他就住在汉口一栋高层公寓内,与此同时,侦察员通过卫才雨的身份证,找到了卫才雨的户籍所在地——武昌傅家坡梅苑小区。

  刘隽:“我发现他在这的住址以后,我们连续4天在屋子前后,看看他的车辆,有没有在这里停靠,他的人有没有在这里出现,然后晚上我们一般都要到10点以后,看灯光有没有亮,到早上我们来的时候,看头一天晾晒的衣服有没有符合他这个年龄和身段的服装,衣服洗晒、搭晒在外面等的情况。”

  记者:“结果发现呢?”

  刘隽:“结果我们发现,没有他这个年龄男士的衣服晾晒,也没有发现他的车辆,也没有看见人在这里出现。”

  记者:“线索到这儿就断了?”

  刘隽:“对,我们觉得他应该不住这里,不住这里。”

  反贪局侦查员调头查找卫才雨的担保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在武南一村,但侦查员们仍扑了个空,该公司早已搬家,调查一下进入了困境,如何才能知道卫才雨的行踪呢?

  刘隽:“又四处打听到他,曾经在十一的时候,到香港去旅游了。”

  这条线索让反贪局侦查员喜出望外,他们立即从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处查到了卫才雨的最新资料。

  刘隽:“通过出入境管理处登记的资料,发现了他的一个住处,在武昌的一个小区,一个比较高档住宅小区。”

  然而,正当反贪侦查员为找到了卫才雨而高兴时,坏消息传来,韦华已被银行开除,他把自己的房子也卖了,人已不知去向,江汉区检察院一方面派人继续监控卫才雨,另一方面加大寻找韦华的力度,今年2月,韦华的下落终于查到了,他借住在常青花园,于是江汉区检察院决定,对卫才雨和韦华二人迅速收网。

  王军国:“看他下楼来以后,我们从那边慢慢溜达过来,在离犯罪嫌疑人有4、5米的时候,我们不经意喊了一句,喊了一下他的名字,他当时下意识回头,当时他正在开车门,他一回头,我们马上通过他回头的动作判断出了,他就是我们要抓捕的嫌疑人,我们就对他立即实施了抓捕,然后接着把他带回了反贪局。”

  刘隽:“卫才雨到案以后,同时我们也到这里来,把韦华带到我们院里进行询问。”然而刚进检察院的卫才雨,根本不承认自己跟这193万元保证金的挪用有任何瓜葛。

  刘隽:“我们就说了,银行的人他为什么把钱给你,他一分钱都没拿,全部都给你用,他冒着怎样的风险,现在韦华是什么局面,要给开除了,他图什么,将来你养他,这样的话我们都说了。”

  记者:“那他怎么反映?”

  刘隽:“他就有点急,怎么我养他,我给他钱少,这样他才说到他有一个笔记本,‘我一个笔记本,上面都记了,我有些时间记不准的话,我的日记就反映的非常清楚了,我哪年哪月哪日,到了什么地方,我那天日记就可以翻出来’。”

  如此精明的商人竟然还有一本记载自己行贿过程的日记,这大大出乎反贪侦察员们的意料之外。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邵奇:“以前没有,没有见过这种事情。”

  行贿让卫才雨“进退两难”

  之前说过卫才雨有一本详细记录自己行贿过程的日记,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刚听说这件事的时候,都感到非常意外,毕竟行贿受贿是见不得阳光的事情,最好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谁都怕留下什么证据,可卫才雨却偏偏记下这些内容,这成了破案最关键的线索。

  卫才雨,现年36岁,湖北鄂州人,曾因伪造文书罪被判刑1年,2002年刑满释放后开设了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生意越做越大,2003年他又开设了一家担保公司,与某银行宝丰支行开展汽车贷款担保业务。

  然而,银行的贷款按揭并非一帆风顺。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8月19日下午,由于半月前收取了樊飞购宝马525i车的首付款25万元,银行没能办理给耽误了,加上我所承诺的期限未能提车,搞得关系很紧张,同时也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能够减少贷款中的麻烦,并且能够为自己虚假贷款牟取便利,卫才雨首先就要拉拢住负责审核贷款第一关的韦华。

  卫才雨:“刚开始每个月一两千元,后来就每个月5000元。”

  从此,汽车商人给银行职员开起了工资,发放时间长达一年多,除此之外,卫才雨还为韦华提供各种帮助,而韦华拿着卫才雨的钱也觉得心安理得。

  刘隽:“他可能还没有绷紧那么一根弦,他可能觉得,在他的概念里面,受贿就是一次性拿多少钱,或者有明确的说这是好处费或者回扣,他觉得卫才雨对他的照顾,这种照顾让他觉得比较宽松,他没有绷紧那根弦。”

  有了韦华的通力协作,卫才雨的车贷上报就容易多了。

  卫才雨在日记中这样写到:8月22日中午,韦华报6辆到中行,业务停滞太久了,希望现在开始有个好的开端和兆头,使业务顺畅起来,相信今年最终会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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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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