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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网络律师走俏

2006-12-21 10:08:47

  对网络律师的称呼有两种解释,一种为可以解决互联网纠纷的律师,还有一种则指的是利用网络在网上开展业务,进行咨询、接案的律师,而真正有能力解决网络纠纷的律师还数第一种,同时他们大多也拥有自己的网站,每天至少保持几个小时上网时间,所以作为网络律师的前提是首先要成为一只标准的网虫。

  网络律师要千方百计保护网络空间中各种新想法的所有权;估测现行法律是否应控制,以及怎样控制媒体中的信息流通。在电子商业合同中,网络律师可以帮助委托人起草规范的确认书,有效地解决合同成立和效力的问题,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诉讼。

  网络发展多快,网络律师的业务范围就将扩展多快,随着法律和法规的越来越健全,互联网业务已经成为一块待开采的处女地,其业务量以后将成倍增长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没有国界的律师

  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是全球性的,一些规定也都来自美国,各国之间差别很小,所以网络律师也是没有国界的国际人才。

  技术背景:要有电脑知识,如服务器、IP地址、域名这些电脑名词要张嘴就来,还得真明白是什么意思,否则就无法从中找到破绽,寻找证据。

  基本功:网络再先进也只不过是一种工具,而作为律师也要有扎实的基本功。

  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

  取证要有公证员陪同

  网络取证要么极其容易,要么非常困难,除了律师的常规取证方法,网络律师还具有一些特有的取证高招,但这些都离不开互联网。

  取证方式之一:法院上网。

  法院采用当庭拨号上网、在网上直接调取有关证据并当庭进行质证的审理方式,使得当事双方对法庭所取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再持有任何异议。

  取证方式之二:公证取证。

  网下取证的方式,在对方网上登出的侵权内容,在公证员监督下拷贝下来,并由公证处制作公证书,详细地说明取证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上网方式、浏览程序、实时下载打印等过程。

  取证方式之三:网友用户名登录证明身份。

  一些网友经常在网上发布一些文章,而其中一些注明不能转载的文章被一些不法网站和书商直接扒了下来,并署上别人的姓名。

  在这种案件中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如何证明网友就是作者本人,因为网名并不能代表什么。

  最常规的取证方法就是让网友带上身份证,在公证监督下,登录网站,读出网友的资料,对比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所以照实填写资料也是很重要的。

  取证方式之四:强制进入对方服务器。

  有时候证据是在对方的服务器里,这就要求律师首先要沉得住气,不能打草惊蛇,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强制进入,并封锁现场进行取证,要有突然性,才不至于证据瞬间被毁。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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