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托管:
为存档案再次考研
讲述人:李萧(化名)清华研一
瓶颈:户口和档案必须捆绑存放
2002年:户口与档案水火不容
2001年,老家在武汉的李萧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由于考研,错过了求职。一心留京的李萧通过中介花5万元购买了户口,和单位、学校签了三方协议,算作就业的“北京人”。但这个买来的户口很快成了“鸡肋”:由于没有人事隶属关系,单位只帮她落下集体户口,并不托管档案。而人才交流中心要求档案随户口一起走,否则不予办理。对此,李萧分析,“存放户口一年才收60元,存放档案每年可以收240元。”
2006年:集体户口变为临时户口
第二年,李萧应聘到一家杂志社,档案也被单位托管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谁知才过了半年,由于严重亏损,杂志宣布停刊,像李萧这样的合同工,档案也随着被踢了出来。就业不顺,档案总被踢来踢去,今年李萧下决心,经过努力考取了清华的研究生,但一提到户口和档案,校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又有了不同说法:“学校说一旦户口迁回来,毕业时不能证明我是北京生源,求职时比较麻烦。但人才交流中心说,户口必须和档案捆绑存放,既然档案放到清华,户口就必须回去。”就这样,毕业5年后,李萧绕了一个圈子,把原先的集体户口转成临时户口,档案从学校又回到了学校。
专家说法
淡化档案功能
有进步性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系邓绍兴教授认为,人才频繁流动,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事档案的作用被淡化,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方面。全国已有相当多的城市明里或暗里承诺高级人才不受人事档案限制,这一方面说明人才已经成为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人才大战的帷幕已经徐徐拉开;另一方面也说明传统人事档案制度的功能在慢慢削弱。
档案服务功能
还需加强
虽然档案的“决定性”作用在淡化,但并不意味着档案对于个人就不重要,尤其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职称评定、各种政审等,仍需要人事档案。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比如上海已取消了办理社会保险在档案上的限制,档案在外地的工作者只要调档确定工龄,就可以在上海办理职工的“四金”(失业、养老、医保、住房)。
档案回生源地
各地接收单位不同
一般来说,将户口、档案转到生源地是指转到毕业生原户口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
上海市:要求统一派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要求统一派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海南省:要求统一派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如果遇到需要转档的情况,要事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