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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类高级人才每年最高可获30万奖金

2005-7-21

  今后,包括体育明星在内的六类高级人才,每年可获最高30万元的奖金。昨天,市人事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设立了鼓励高级人才在京创业和工作的专项奖励资金。

  《办法》主要针对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聘用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个人只要符合六类人才的条件之一,便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

  奖金用于其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汽车一辆、以现金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专业领域培训。个人可每年限申报一次,奖励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其购房、购车、投资及培训所付款项且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六大类人才

  1.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企,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等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2.被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3.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4.被来京投资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5.被来京金融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以上职务的人员;

  6.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优秀教练员等。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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