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陕西将从10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分别提高50元、40元、30元、20元。
据介绍,由于陕西省GDP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了较大增长,加之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较大幅度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并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因此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予以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