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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员起诉甲骨文 要求还信用卡欠款

2006-10-11 11:31:30

  甲骨文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牡丹商务信用卡,并在信用卡因工作透支后为员工偿还欠款。后公司收回该卡,而职员黄先生却至今每月还收到工行的欠款通知。为此,近日黄先生诉至海淀法院,要求甲骨文公司偿清欠款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黄先生原系甲骨文公司员工,2002年,甲骨文公司与工行总行签约,办理牡丹卡商务信用卡,该牡丹商务卡对内由持卡员工根据公务开支情况与公司结算,对外由公司每月统一与工商银行结算,员工不能直接与银行发生关系。

  此后,甲骨文公司与银行每月按约定结清账款。2003年11月,两家终止了合作,公司收回了员工的商务卡,但是最后一期账款不知何故甲骨文公司未与银行结清,且一直延迟至今。

  黄先生称,他早已将卡交回,按照约定,持卡人不直接与银行发生关系,交回后更无法联系及查询,但至今银行系统仍旧每月以短信通知他欠费及罚息。

  而甲骨文公司称,信用卡是该公司为方便员工业务工作给员工办理的,因工作透支后由公司偿还。但黄先生产生的不良记录,不是公司的过错,可能是银行系统出现问题造成的,而公司财务也曾向工商银行询问此事,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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