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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哪些纷纷落马的富豪(一)

2006-12-19 9:30:03

  比尔·盖茨曾说过:“你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努力地去追求财富。只要你制造的财富是正大光明的,你会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与赞扬。”

  在这个世界上,财富是很多人追求的。财富本身并没有任何颜色,只是因为追求的方式不同,让财富有了“金色”或“灰色”,甚至“黑色”等不同的颜色,但只有阳光下的财富才是最具有亮色的。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万元户”,到现在的各式“富豪榜”,社会的变迁,带来了公众对财富态度的变化。公众对富豪的态度,从最初的质疑,到后来的羡慕、追捧,再到如今“原罪”的探讨,似乎也走了一个轮回。

  实际上,公众对富豪的关心更集中在财富积累的方式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对阳光下的财富心怀敬意,同时,阴暗中的财富自然也会遭到人们的质疑。

  有人说,在一个高速发展带来财富巨额积累的时代,想明白财富在哪里,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在一个社会急剧转型、贫富悬殊已损害社会公平的时代,追问财富、透视财富,是财富得以久远保持的正义保障。

  随着富豪们走进中国公众的视野,一些相继落马的富豪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在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家都关心一个问题:“你的财富从哪里来?”于是关于富豪们“第一桶金”的原罪质疑就开始逐渐热烈起来。

  《圣经》说:人有原罪与本罪。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原罪则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是人类与生俱来、洗脱不掉的罪行。

  中国的很多富豪走进“豪门”前似乎多多少少沾上了一些灰尘,比如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坦承赖过账、走过私,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曾卖过没有用的软件,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卖过高水分玉米饲料等。不难看出,民营企业家及其“第一桶金”的来源很复杂,民企原罪已成为一个相当复杂的热点问题。

  不过也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步入市场经济的初期,社会制度及法律还不尽完善,企业家们为了生存与发展,不得不采取各种各样的、有时带有某种不合法性的手段积累个人财富,根本谈不上是一种所谓的“原罪”,而把落马富豪的违法犯罪行为放大成整个民营企业的“原罪”更是“莫须有”。

  事实上,如果仅仅从数量上说,每年落马的富豪并不算多,尤其是在这个富豪数量急剧增长的时代,从统计学意义上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人们依然愿意乐此不疲地谈论着落马富豪的种种“原罪”,因为在公众眼中,财富一定要经得起追问。

  其实,我们从2006年落马的富豪中可以看出,依靠原始积累赚取“第一桶金”已不再是他们喜欢的游戏方式,他们更愿意把“资本”玩弄于股掌之中,用钱来生钱,一夜之间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只要一个概念、一次重组,就可以融资上亿元、上十亿元,这样疯狂的赚钱速度让不少企业陷入了一种集体疯狂。在这样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成为富豪财富的放大器,亿万富豪可以一夜诞生。事实上,经不起追问的财富,通常是伴着富豪偷税漏税、违规经营、多元化盲目扩张等失误之举,特别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以“资本运作”发迹的“资本型富豪”,在演绎了一夜暴富的神话之后,每每成为落马富豪的新成员。

  即使我们可以忽略“第一桶金”的灰色,那么他们又如何证明第二桶金、第三桶金的亮色?

  和中国的富豪们打了多年交道的英国人胡润也开始把自己的百富榜戏称为“杀猪榜”,不过他也坚称富豪落马是企业本身的问题,和百富榜无关。

  无论是胡润的百富榜,还是福布斯的富豪榜,都只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通过镜子看到中国富豪的发展印记,我们更希望通过镜子折射出中国富豪身上的阳光。

  和谐社会需要财富的阳光,更需要阳光的财富。只有阳光照耀下的财富,才会为我们这个社会所尊敬,灰色财富、问题财富最终将会被历史的车轮淘汰。

  人物档案

  周益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发家史

  1974年,周益明出生在浙江省慈溪市。从小跟着父亲闯荡,21岁背井离乡,北上京城,南下深圳,23岁时卖汽车防雾灯淘得千万元。2002年12月,组建深圳明伦集团。2003年3月,其掌控的深圳明伦集团以3.8亿元收购明星电力28%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入主上市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当时他年仅29岁。2004年,30岁的周益明以1.07亿美元身价跻身《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名列第155位,是当时深圳最年轻的上榜富豪。

  落马原因

  严格意义上说,周益明是在2005年12月30日落马的,当天,他以涉嫌挪用资金被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正式逮捕。不过,公开审理此案是在今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进行的。

  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部分股权将转让的消息后,勾结明星电力高管,获得转让内幕情况,并针对收购要求,开始组建明伦集团有限公司。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并以11万元买通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

  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四川明星电力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后,为达到侵吞该公司财产的目的,周益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监事会。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期间,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及周益明等人采取“对外投资”等手段非法占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4.69亿元人民币和1074万美元。

  现状

  12月1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为由,判处周益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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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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