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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网游童工”

2006-4-20 15:08:31

  过去,一些黑心网吧吸引未成年人进场消费,从他们身上赚钱;现在,有人更是直接雇佣未成年人进行“生产”,为自己“造钱”了。据《华商晨报》报道,沈阳有所谓的“游戏工作室”雇佣未成年人打网络游戏,将获得的游戏虚拟币倒卖给其他玩家。文中提到,两名不到14岁的未成年“从业”者整日坐在旧电脑前,唯一的工作就是在游戏中杀怪赚“钱”,每天的指标是15万虚拟币,报酬则是500元月薪和每天两顿饭。而此前,北京、黑龙江等地的网吧、“工作室”里也早就出现了“网游童工”。对“网游童工”,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都表示尚无针对网游“造币”的法律,“不好管”。

  众所周知,雇佣童工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而雇佣未成年人打网游,其社会污染更是严重。青少年是喜爱消费的群体,然而受身份能力限制,很难找到获得货币收入的途径。如果做“网游童工”能得到钱,他们很容易选择这种够得着的“挣钱”方式,做一个职业或半职业的玩家。“入行”后,每天得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这对生长发育中的身体将造成怎样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童工们在单调重复的“杀怪”中锻炼不出任何实际技能,却必须承受视力下降、手腕损伤、精神衰退等“职业病”,还有在工作中培养出的对网游的浓厚兴趣,促使他们即使离职也会继续游戏大业。可见,大搞“造币”的雇主们是在为沉迷网游推波助澜。随着“入行”的童工越来越多,职业性沉迷的队伍也不断扩大,这说不定是好事:他们可以“以游戏养游戏”,至少不用再问父母要钱上网了。

  值得注意的是,造币、代练等现象不只是戕害青少年的问题,“成年工”一样受害;虚拟财物的价值不过是一种幻觉,它与现实货币的交易是违背价值规律的,是一种纯粹的泡沫经济;而虚拟货币泛滥将严重破坏网络游戏的正常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暴雪等网游企业对此深恶痛疾。然而很遗憾,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对之进行禁止。相反,颇有些借此牟利的网吧主和更上游的虚拟币“倒爷”,为保护、扩大自身的货币利益,把这种浪费资源、社会污染巨大的“产业”鼓吹为“新经济”来混淆视听,企图将之合法化、扩大化,甚至想把中国变成生产全球网游虚拟财物的“世界工厂”。

  我们应当如何应对?由于“造币”、“代练”都不是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项目,对从事此道的网吧当以非法经营论处,责令其停止相关行为;对专业的“工作室”则可直接封禁。但作为长效机制,还应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法规。令人欣慰的是,这个问题终于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关注。在今年的人代会上,来自湖北的周洪宇代表提交了《关于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的议案》,呼吁打击这类利用网游虚拟财物为己敛财的黑心网吧、“工作室”。希望周代表的提案能最终付诸实施,保证网游行业及其周边的正常秩序。

  光明网·江赫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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