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业务到底在哪”,这个命题看似骑驴找驴,实则不然。
通常SP人都把话音业务作为基础业务,将数据业务作为增值业务,直到所谓IVR业务出现之前。IVR、彩铃的出现,使得增值业务肯定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数据业务。于是就有了语音增值业务的旧话重提。从官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来看,增值业务贴近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我很怀疑我们通常挂在嘴边的增值业务特别是SP们所提供的业务是否真得能“增值”。我们知道,在港台地区,惯常于把“增值业务”称做“加值业务”,“增”、“加”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要为用户创造额外的使用价值。然而目前,我们所谈论的增值业务,只是运营商、SP获得了“增值效应”的业务,而非用户获得了“增值效应”的业务。对于运营商而言,大多在原有的网络建设、运营平台的基础上就可以开展增值业务。即使有较大的投入,这种投入相对于基础电信业务的投入来讲,也是九牛一毛。况且,网络基建已竣工多年,“万事具备,惟欠东风”而已。对于SP而言则更有趣,他们几乎只专注于自身的“增值(聚敛财富)”,因而想尽各种办法的将用户“贬值(抢钱)”。
我们目所能及的,都是运营商、SP在增值,而非用户。这么多年来,也许除过短信中的天气预报和彩铃以外,就压根没存在过能让用户“增值”的业务。当通信人推介产品时,总在强调产品的“卖点”,却从没有想到过产品的“买点”:你如何为用户“增值”?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已经过数次修订,业务分类不再以网络,而是以业务特征为标准。这种非技术本位的思路较贴近市场。当前,增值业务正处在凤凰涅盘的关头,我不禁想发出这样的呐喊:增值业务到底在哪里?什么时候当我们提及增值业务时,我们头脑中浮现的,不再是技术导向、产品导向下的增值业务,而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导向,真正能为用户创造价值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