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超搜大赛”奖品诉讼案作出判决,大赛组织者中搜公司被判向冠军得主支付奖品差额2.67万元。
在中搜公司年初组织的首届超级搜索大赛中,冠军得主孟女士获得了一辆轿车,奖品发票标明车价为7.33万元。
孟女士以大赛声明中所称冠军奖品为“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一辆”为由起诉中搜公司,要求对方支付差额2.67万元。对此,中搜公司表示,公司举办活动时的车价是9.8万元,但颁奖时车价降到了7.33万元,所以发票中注明的价格不能代表此车的市场价值。法院判决认为,中搜公司在活动宣传中仅向参赛者传达了奖品的形式及价值,未明确奖品车辆的品牌和型号,所以应向原告支付奖品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