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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教育杯”第三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复赛

2007-11-30 14:00:18

  比赛时间

  2007年11月10日(复赛时间设两个时间段)

  详细流程

  1、复赛巡考员提前半小时(13:00之前)到达所巡考的预赛学校。

  2、13:00—13:10复赛巡考员和赛区筹委会负责人召集所有的监考人员开会,强调监考纪律和复赛注意事项,并由复赛巡考员公布考试验证码。

  3、监考老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4、监考老师核实预赛学生身份,并签到入场。

  注:签到表可从网上下载复赛考场安排表,自行制作完成。

  5、13:20—13:25监考老师宣读《考场守则》,强调复赛有关注意事项。

  6、13:25—13:30监考老师公布考试验证码。

  7、13:30—16:30复赛考试时间。

  8、复赛开始半小时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9、复赛开始半小时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16:30—17:00为考试结果上传和监考老师核准考试结果时间。

  该时间为暂设时间,实际时间以有秩序并迅速的完成核准工作为准。

  11、考生按照考试界面的要求,上传完考试结果之后,并在本地保留备份,有秩序的经监考老师核准考试结果已经上传本地服务器方可离开。

  12、复赛巡考员将每个复赛考场服务器的考试结果拷贝出来,并统一刻盘。

  13、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如实填写《复赛情况登记表》,并将所有复赛情况登记表汇总至复赛巡考员。

  14、复赛巡考员将考试结果和复赛情况登记表带回北京大赛组委会。

  考场守则

  一、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核对。

  二、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三、考试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监考教师,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发问。

  四、考生不准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对答案以及其它作弊行为,违者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五、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及MSN、腾讯QQ等通讯工具与外界进行联系。

  六、考生在比赛中途如需暂时离场,须事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七、提前交卷的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话,否则将酌情予以扣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处理。

  八、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操作,按照要求上传当前考试结果并有秩序由监考教师核实上传成功之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应注意保存准考证,留待日后办理证书和领取奖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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