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杯”第三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
就业技能大赛考场守则
  1. 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核对。
  2. 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比赛资格;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 考试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监考教师,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发问。
  4. 考生不准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对答案以及其它作弊行为,违者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5.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与外界进行联系。
  6. 考生在比赛中途如需暂时离场,须事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7. 提前交卷的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话,否则将酌情予以扣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处理。
  8.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操作,保存当前考试结果并有秩序地离开坐位,退出考场。
  9. 考生应注意保存准考证,留待日后办理证书和领取奖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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