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有关奖项的说明

  为确保各参赛学校积极主动地开展大赛的报名组织和赛前培训工作,确保大赛高效率、高质量的进行,大赛特设组织奖、伯乐奖和指导老师奖,部分团体赛科目另设杰出教学贡献奖和最具商业价值奖,有关奖项说明如下:
  一、参赛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参赛人数达到平均人数以上的院校可获得组织奖。获组织奖院校可推荐两名先进组织个人。
  二、获全国特等奖学生所在学校可获得伯乐奖。
  三、获省级二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可获得“大赛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获全国奖项学生的指导老师可获得“大赛最佳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如出现一名指导老师辅导的多名学生获得不同奖项的情况,指导老师荣誉以学生的最高奖项为准。个人赛一名学生只能申报一名指导教师,团体赛一个队伍可以申报两名指导教师。
  四、学校的杰出教学贡献奖采取积分制评选,组织一名队伍参赛并成功提交作品积5分,最终获得特等奖的团队积20分,一等奖积15分,二等奖积10分,最终以学校该科目的总积分评选杰出教学贡献奖。
  五、为了激励参赛学生创新创业,知金教育特别针对参加Android应用开发大赛并提交商业计划书的团队,评选出1个最具商业价值金奖,3个最具商业价值奖,和20名最佳创业指导教师奖,优秀参赛团队及院校另可获得知金基金的创业支持。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2年5月8日


  附件:关于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有关奖项的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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