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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山区工业发展提速 增长速度超过珠三角(二)

2006-12-19 11:13:57

  二、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亮点:2005年,广东每万元GDP能耗为0.79吨标准煤,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65.8%;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08吨标准煤,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1.7%,均居于全国最低水平。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能源单耗平均水平同比上升0.8%的情况下,广东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继续下降,均分别降低2.7%。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这两项指标分别下降了1.1%、2.9%,成为全国17个重点省市区中唯一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的省份。

  一是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我们通过产业规划、结构调整方案及有关产业政策,采取法律、经济及适当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如对煤矿、小化肥、小冶炼及小水泥厂等高能耗企业,采取关停并转,既减少对能源的需求,又优化了资源的配置。2002—2005年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产出占全省工业的比重分别下降0.01、0.33和0.61个百分点;化肥制造业企业由2002年的79家减少到2005年的55家,玻璃生产企业数由2002年的33家,减少到2005年的29家。仅2005年,全省就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390多家。在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的前提下,广东能耗水平在全国保持了较低水平,这主要得益于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对能源资源消耗量大的重化工业要通过循环再生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特别是广东近年来工业适度重型化的步伐迈得很大,但主要是发展了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信息业、电器机械制造业、医药业等高效低耗能产业,冶金、建材、陶瓷、印染、造纸、火电、石化等高耗能产业占工业的比重并不大。去年,广东高耗能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仅为15.9%,低于全国及一些沿海省份。今年国家列入能耗监控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国有1008家,广东只有26家,仅占全国的2.6%.

  二是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力度。成立以省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相继发布和施行了《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或地方条例,为全面推行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建立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地级以上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对各地节能降耗工作实施考核。在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综合能耗较低的电子信息(0.09吨标准煤/万元产值)、机械(0.09吨标准煤/万元产值)、汽车(0.06吨标准煤/万元产值)、医药(0.24吨标准煤/万元产值)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能耗水平远低于全部工业0.9吨标准煤/万元产值的能耗水平;在电力方面,“上大压小”,即关停小火电机组,上大型燃油、燃气机组。去年全省消耗水电、风电和核电的比例高达30%,减少了火力发电带来的资源消耗。2005年,在全省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为28.7%,比2000年下降了8.4个百分点;成品油的比重上升了7.2个百分点,电力的比重上升了3.1个百分点。

  三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第一,启动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一批试点企业或园区,启动了6个市、1个县、8家工业园区、69家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第二,推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及垃圾、煤矸石等废弃资源,认定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了一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示范基地。第三,依法推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100家、推广清洁生产技术100多项,并强制治理和审核了一批超标排污企业。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能耗平均水平同比上升0.8%的情况下,广东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降低了2.7%、2.2%和2.7%,继续保持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全国最低的水平。

  三、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亮点:山区工业发展提速,民营工业快速崛起。2005年,全省山区工业增加值增速29.3%,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速为26.4%,分别比全省工业高出12.3个和9.4个百分点。今年1-11月,山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5%,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7%,分别比全省工业高出14.2个和12.4个百分点。在山区工业高速增长的同时,工业欠发达的粤东和粤西分别增长18.7%和17.2%,接近或超过了珠三角17.3%增速。民营工业增加值今年起首次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跃居各类所有制经济的第二位。

  一是搭建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的平台。从2000年开始,每两年在山区市轮流举办山区与珠江三角洲经贸技术合作洽谈会,今年举办了第四届并将范围扩大到东西两翼地区。“山洽会”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山洽会”为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对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如第一届签约项目750个,合同总额268.21亿元,其中属于产业转移的实业型项目359个,合同金额197.86亿元;第二届签约项目680个,合同金额493.60亿元,其中属于产业转移的实业型项目474项,合同金额444.15亿元;第三届签约项目632个,总额547.7亿元。其中山区市达成项目555项,占全部项目总数的87.8%,合同金额510.46亿元,占全部合同总金额的93.3%;第四届签约项目307个,总金额696.6亿元,其中珠三角向山区及东西两翼直接投资587.52亿元。据省计局统计,2005年,山区五市生产总值1395.92 亿元,是2000年的2.05倍,年均递增15.4%,比全省GDP年均增长快2.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6.18亿元,是2000年的2.5倍,年均递增20.1%,占全省的比重由2000年的2.9%上升到2005年的3.7%.今年1-11月,山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5%,比全省工业高出14.2个百分点。在山区工业高速增长的同时,工业欠发达的粤东和粤西分别增长18.1%和17.7%,均超过了珠三角17.3%增速。举办第一届的清远市、举办第二届的河源市,连续多年实现了工业高速增长,今年1-11月,这两个市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了68.8%和70.2%.

  二是创建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为实现珠三角资金、管理、信息、品牌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方面优势互补,加快山区及东西两翼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04年黄华华省长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由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三角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战略构想。根据这一战略构想,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可行性及政策措施进行调研,起草并报省政府批准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建立了推进产业转移的共赢机制,即由山区及东西两翼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政策前提下提供土地,负责园区外基础设施建设;由珠三角负责提供园区开发资金、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由合作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利益双方共享,由合作双方确定比例进行分成;省对园区建设用地、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及转移企业用工培训、技术进步等给予政策支持。目前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正式签订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协议39个,其中经省认定的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已开发土地15437亩,投入建设资金13.67亿元。签订入园投资意向项目257个,意向投资额达163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71个,到位投资额近30亿元;已建成项目42个,实际投资额20亿元。据测算,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规划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值1780亿元的经济规模,年可实现利税128亿元。

  三是促进产业集群优化升级。产业集群是广东工业的特色和优势,我省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能力水平的各类产业集群123个,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有24个,集中在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等行业。近几年我们重点引导产业集群向优化升级发展,出台了《关于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重点是抓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区域品牌、产业园区等“三大建设”,并在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着重向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项目)及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倾斜;两年共认定了36个产业集群为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通过引导产业集群升级,优化了产业结构,完善了产业链条,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对我省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业集群年产值占聚集地工业产值比重50%以上,顺德、东莞、中山及潮州枫溪、汕头澄海等地,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乡镇经济的贡献在70%以上;2005年认定的广州花都区汽车等15个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共建立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机构71个,建成产业园区8个,工业产值达2486亿元,销售收入2445亿元,工业增加值181亿元,出口产值73亿元,申请注册集体商标9个。

  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2003年以来,广东成立了省中小企业局,加强了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三次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从200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至去年底,已安排37382万元支持902个项目。着力建设两个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努力缓解民营企业立项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目前,全省已建立信用担保机构112家,注册资本金90.2亿元,累计为39478户担保金额429.1亿元。同时,建成了以省网站为基础、地市网站为支撑的上下互动的大型信息服务平台,认定了14家单位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前三季度,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724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9.9%;民营经济单位总数达300.09万户,其中私营企业53.41万户,比2002年底增加了一倍多;民营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2.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6%,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38%;私营企业出口总额329.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1%,比全省出口高出28.3个百分点。1-11月,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0%,比全省工业高出12.7个百分点,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9%;民营工业增加值今年起首次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跃居各类所有制经济的第二位。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创办并成功举办三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今年,经国务院同意,第三届中博会升格为“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与意大利合办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本届中博会除主宾国意大利外,还有18个国家和地区组团参展。展会期间,共吸引了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21万人次到场参观、洽谈、采购。展会树立了中博会的国际性形象,扩大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视野,推介了为中小企业度身定造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中意中小企业搭建了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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