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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发煤矿财 在自家屋内非法开矿出煤220吨

2006-4-13

  为发煤矿财,吴庆、吴海龙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4月7日,吴庆、吴海龙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2月,涟源市安平镇石等村中心组村民吴庆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杂屋内开设了一个非法小煤矿。此后,邻组村民吴海龙等3人也相继参股该矿。同年6月煤矿出煤,不久即被安平镇政府查封。据统计,该煤矿开采期间共出煤 220吨左右,得煤款5万余元。

  由于其余二人参股金额小,又未参与经营活动,尚不够逮捕条件,该院未批准逮捕二人。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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