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向本报透露,上海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秘密碰过一次面,“准备联合起来给市里主要领导‘上书’,希望能考虑一下企业的生存问题。”
三天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股市迅速做出反应,当天地产股板块整体跌去9.78%.
“与其说是清算土地增值税,还不如说是清算地产商的命!”这名房地产企业老总对记者说。
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种,赶在地方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地产商抢先行动了起来。上海地产商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一年掏400亿
有上海市财税局官员向记者透露,几个月前上海市财税局就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事,对部分房地产公司进行调研和抽查。
“我们的几个项目曾被抽查过。”上海市一家著名的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当时我们就感觉到,土地增值税迟早要征收,所以抽查人员刚走,我们就专门开了一个会,研究对策。”
尽管调研结果上海市财税局“目前还不便于提供”,但该局一位官员表示,调研和抽查“恰恰为这次清算打下了基础”。
“我们绝对会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清算工作。”上海市财税局如是回应本报记者的采访。
上海市财税局科研所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私下透露,“抽查结果蛮令人吃惊的”。
“如果真严格清算的话,上海这几年的土地增值税,每年至少都能收上来四五百亿!”上海市当地的一位权威地产专家直言不讳地指出。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5年,上海市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达2160多亿。该专家据此估算,其毛利至少在1200亿以上。2004年和2006年也大致如此。
而按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第138号令,以下简称138号令)中的相关条款,上海2005年的土地增值税至少能征收400亿左右。
138号令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基本等于项目成本)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虽然该条例还规定,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但知情人士一般判断上海土地增值额大多远远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上述的一家房地产商也支持这一判断。“只多不少!很多项目超过了300%以上!”
开发商密谋集体“上书”
土地增值税因为是一项地方税种,138号令虽然在1993年底就已经发布,但在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强制执行。也就给地方留下了操作空间。
以上海来说,本世纪之前,房地产业基本上属于地方鼓励投资的产业范畴,所以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要么免征,要么缓征。
一直到2002年,上海财税部门才下发通知,该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销售金额的1%.
知情人士透露,此间,上海市某区财税局曾与该区的开发商沟通,准备开征土地增值税,但遭到了开发商的一致反对。甚至有开发商提出,“如果收,就撤资”。
这种争论与博弈,一直延续到2004年。当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按次或定期申报纳税、预征和税款结算等征收管理工作。
“直到2004年下半年,上海部分区才开始征收。”上海一家房地产企业副总表示,当时普陀、闵行等区开始按照销售收入的1%预征,但各个区征收的进度不一样,有些区比如浦东是落后于其他区。
记者统计,此前国家和上海财税部门针对此税种下发过30多个文件。
上海市财税局有关人士透露,由于房地产开发与转让周期较长,造成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一些地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产生畏难情绪,还有一些地区误信土地增值税要停征,而放松了征管工作,造成应收税款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