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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下发文件描述专职副书记责任划分(二)

2007-1-23 13:32:12

  巴中模式是个案

  在书记、专职副书记、常委架构中,既然专职副书记可能存在着重新交叉,是否可以一次性取消“专职副书记”职数呢?

  四川曾经也做过试点,但最终并没有在全省推广。该试点是在四川巴中市——巴中市曾经因为该市市委书记李仲彬因为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屡有探索而小有名气。不过巴中试点也得到了省里的支持,有消息说巴中试点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是四川省委组织部魏宏部长。

  “2006年5月初,魏部长亲自牵头负责制定了《四川省市州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试行办法》,并于当月中旬带队赶赴巴中,与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谈话后,明确按照《试行办法》进行试点,并提出具体要求。”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选择巴中的主要原因是该市2名专职副书记在2005年就已进行了调整,这是一个机会。”

  “巴中试点很快就开展了起来,并在一个月内出台了一整套办法,比如《常委分工负责制运行规则(试行)》、常委会领导体制的‘五条原则’和决策运行的‘八项制度’。”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透露。

  通过试点,巴中市委常委由原来的13名精减为11名——市委书记、市长、两名副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一名县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军分区政委、公安局局长、副书记由原来的5名精减为1名,即市长。

  巴中模式,副书记只设市长一名,另外不再设立专职副书记,使党委书记没有了任何“防火墙”和“缓冲层”。党委书记将直接面对现实以及任何可能出现的情况。

  此间政府官员指出,这种情况在实际运作中并不一定可行。“我国政府临时性的工作比较多,例如重大政府性工程等,书记需要有个帮手。”

  因此,不设专职副书记,对党的书记工作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试点推广的意义还不大。”

  下一步:理清党内“三会”

  各地虽然陆续建立起了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常委会运做体系,但它在实际中运转如何,目前还看不到检验。

  四川省委组织部官员对记者透露,从四川省调研和试点工作的情况看,大部分党委常委认为,新的分工权责明确,有利于减少扯皮摩擦,提高常委和常委会工作效率;有利于充分调动常委的工作积极性。

  但是,这项改革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效率有可能提高,但书记的权力会否比之前更大?还有人担心常委会成员的权力是否会出现部门化的倾向等等。

  “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改革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将进一步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比如我们将更加注意发挥全委会作用,全委会定期召开,探索在全委会设置监督小组等。”四川省委组织部官员对记者说。

  “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际上是合理配置党内的”三会“——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关系。”1月19日,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这个三层机构中,全委会是监督机构,党代会是决策机构,常委会是执行机构。理清了三层机构之间的运行格局,也就推进了党内的决策民主。

  而常委分工负责制改革被认为是这轮改革的开始——这轮政治体制改革,显然是从党内民主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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