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药监局获悉,为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四川省探索建立了以“县、区局监督为主,省、市(州)局监督为辅”的属地责任制。另外,四川药品企业正在推广网上报告制度,药品在检验合格入库后三日内,必须向市、州局网站传送相关生产情况的资料和数据,就产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理论产量、实际产量以及主要原辅料等内容进行备案。
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在网上报告上月重点品种的购销用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