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挂断了北京市12315举报电话之后,“我的心情就像这两天京城的天气一样,阴郁而沉闷。”李梦(化名)说。
李梦无奈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没有非法传销的人或单位的具体地址,他们根本无法进行调查。
而这些都是她无法做到的。
“如果我知道他们的住址,它们还叫虚拟空间犯罪吗?”李梦说。
在刚刚过去的11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5起传销重案,其中包括山东聊城蒙卡迪公司(下称“蒙卡迪公司”,该公司在云南)互联网传销案(下称“蒙卡迪案”)和广东珠海中都阿星公司(下称“中都阿星公司”)互联网传销案(下称“中都阿星案”)等几起影响较大的网络传销案。
在蒙卡迪案中,涉嫌蒙卡迪网络传销的云南昆明总公司及设在天津、秦皇岛的两个分公司已全部被摧毁,缴获赃款175.6万元,缴获电脑、汽车等作案工具折合人民币45万余元,冻结涉案款项207.9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其中刑事拘留19人、逮捕5人。
中都阿星案中全部落网的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据有关方面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年3月,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工商机关已对其进行了查处,抓获传销人员100人。
李梦的“遭遇”
“我发现现在的网络传销已经非常严重了,可以说是铺天盖地。”李梦随手打开一个网页,“加入团队,一夜暴富”这样的内容就映入眼帘。
曾经做过某国际知名品牌销售的李梦一直对非法传销活动“深恶痛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多次表示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将“反传销工作进行到底”。
在这些网页中,李梦联系了其中的一家公司。这家自称总部在马来西亚的公司的网页上显示,他们从事电子商务已达21年之久。该公司网站显示,其拥有的会员达60多万名,产品主要集中在保健品和营养品。
该公司一位自称“大陆业主”的人士称,他们公司拥有全球所有中高低档产品,可以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有很大的利润空间,而中国内地是该公司新开发的市场,发展前景“无法估量”。
“我自己都不清楚我在北京发展了多少下线业主了”,“大陆业主”说,他们内部会给会员提供无限复制的技术支持,“和普通的网络销售有很大不同”。
“大陆业主”还告诉李梦,只需要在网上付费430元并进行注册就可加入该公司的营销团队(获得业主身份),然后就可以销售产品,同时介绍更多的人来加入自己的团队。“加入的人越多,你的业绩就越突出,收益就越多”。
当李梦要求看产品时,“大陆业主”称,产品样品网页上都有,实际的产品可以由香港分公司提供,如果有兴趣,可以注册成为业主之后付费取货。同时,他多次反复强调自己所在的企业是“从事电子商务的直销企业”。
另外,“大陆业主”还告诉李梦,“发展下线没有标准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只要加盟就可获得在线指导,以便让新会员迅速掌握网站复制模式。他鼓励李梦先发展自己的家人,因为“这样获得收益的基数就大”。
“从理论角度分析,这就是网络传销,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不合法的。”分析了李梦所遭遇的情况,著名直销业专家、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王艺说。
网络传销的泛滥
据悉,在蒙卡迪案中,蒙卡迪公司以网上购物为幌子,诱之以高额返利,吸引参与者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后加入公司,发展下线,以抽取提成。
经工商部门查明,此案共涉及山东、云南、天津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高达3900余万元,其中在聊城冠县就有190多人参与了这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360余万元。
而中都阿星案的犯罪嫌疑人冯某从2004年以来一直以中都阿星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并通过该网站在各地吸收会员。该公司的做法与李梦所举报的案件则更为相似。
该公司的做法是,在全国各地培养地区经理,地区经理再在当地发展吸收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后并在中都阿星公司网站注册,入会费则被转化为互联网上虚拟的“星币”,会员凭“星币”购买中都阿星公司以低价购进、高价售出的商品(经查实多为劣质保健产品)。此外,从所发展的下线入会费中提取奖励金也是会员“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工商部门透露,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在全国22个省份吸收会员4300余人,涉案金额约为1200多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发布的一则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国内已有大约70亿元以上的资金被吸纳到传销活动中。
这些案件共同的特征都是利用互联网,以网络营销的名义吸引付费会员,然后再由会员培养下线以获得表明业绩的考核币值,从而抽取提成,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