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消息,昨天在中消协组织的一个专门讨论电信资费改革的会议上,来自中国法学会、中消协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再次集体炮轰手机漫游费问题,他们认为,手机漫游仅是网络传输信息,其成本与本地通话并无差别,因此手机漫游费属于强制性消费,应尽快予以取消。
事实上,近年来各方呼吁降低电信业资费,特别是降低移动通信资费的声音始终高涨。曾有调查显示,100%被调查手机用户认为漫游费过高或存在不合理。
2005年,信息产业部对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上限管理,运营商也相应推出了本地、漫游同价的资费套餐,但消费者普遍反映漫游费降幅并不明显。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表示,尽管漫游费“成本几乎为零”目前仍存在争议,但手机漫游仅以网络传输信息,其成本与本地通话并无差别却是事实。“让用户承担高额漫游费属于强制消费。”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建华也表示,即使运营商对支持手机漫游有一次性投入,在经过十几年的高漫游费,这项成本也已被稀释完毕。
张严方认为,国内漫游费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在于运营商害怕理由受损不愿就范,“这反映了企业难以割舍的逐利心态。”
张严方以北京移动和北京联通上半年推出的商旅计划为例,表示,“其广告中所说的最低0.25元每分钟的通话费需要让消费者最低每月消费500元才能实现,且包括短信等在内的其他业务都要按最高资费标准收取,门槛极高。”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伟认为,导致电信资费高,多项收费不合理的原因在于电信市场缺乏监管:行政工商管理进不来,物价部门不过问,质监部门无责任,信息产业部无任务。“电信市场监管属于真空。”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并不认同漫游基本没有成本一说,他表示,网络建成后,必须有漫游等多种功能来分摊公共成本。
不过,杨培芳也承认,手机漫游费多年维持高资费标准不合理。对此,杨培芳建议应先按照通话费下降的比例降低漫游费,以后可能再通过整个电信资费体系的重建,将它吸收到新的分级包月制度中。